参知政事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又作段郁兰。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辽之弟(一作子)。被拓跋代封授为抚军将军、冀州刺史、勃海公。晋咸和九年(334),受兄命,与慕容翰攻柳城,败慕容汗援军于中尾谷。成康二年(33
见“尔朱兆”(579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甘丹寺座主”或“日丹住持”(方丈),又称“甘丹法王”,蒙古语作“噶勒锡呼图”。高僧宗喀巴在甘丹寺法座继承者的专称。在格鲁派(黄教)中其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
见“班超”(1790页)。
①明代职司翻译边疆少数民族及部分外国使臣表章之机构。又称提督四夷馆。明永乐五年(1407)置。初有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8馆。每馆置译字生员、通事,通译各族或各国贡使语言、表章
即“乌由罕”(332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左右,以突骑施索葛莫贺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伊犁河流域中、下游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见“清理地亩总局”(2113页)。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暴动。金山(今阿尔泰山)一带蒙古牧民,因不堪忍受封建主奴役和剥削,在全国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于至正十三年(1353)发动反封建斗争,八月,击杀前往镇压的诸王只儿哈郎,后不知所终。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