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独木刳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河卫均作噶穆河卫。明文献又载正统后设有可木卫。同作一处,名亦相同或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独木刳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河卫均作噶穆河卫。明文献又载正统后设有可木卫。同作一处,名亦相同或相近。
见“长狄”(363页)。
见“树敦城”(1578页)。
1769—1802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士宛子。嘉庆元年(1796),父卒,次年,袭父职。缅甸木梳王朝以其年幼,另任其叔刀诏丁为宣慰使,致使叔侄互争权
元朝将领,唐兀氏。著名弓匠小丑之孙。曾从万户也速䚟儿、玉哇赤等累战有功,授前卫亲军百户。积官昭信校尉、芍陂屯田千户所达鲁花赤,后以病退。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上京道(治所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财政,不唯掌“盐铁”。契丹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制与中原不一,不主全国财政,另置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分理各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仆拉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元江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拉新河卫,并说清代拉新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
托忒语音译,准噶尔税务官员。一译卡拉罕、哈尔罕。准噶尔统治西北地区时派驻天山南路各城的征税人。并肩负稽查户口、赋役造册等任务。
西夏崇宗朝重臣。党项羌族。皇族。被尊为尚父,官太师、尚书令、知枢密院事,被封为正献王。永安元年(1098)随太后梁氏征怀德军(即平夏城,今宁夏同心南)。受崇宗命修中兴府(今宁夏银川)。对政事多所进谏。
西藏地方政府僧俗官员代表为商讨政务所举行的扩大会议。会议规模视政务之轻重有大小之分,均由4名仲译、4名孜本主持召开,故亦称“四仲四孜”会议。小型会议有三大寺堪布、札萨克、台吉代表参加;大型会议有三大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