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克舒
见“叶克书”(539页)。
见“叶克书”(539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书名。我国第一部用马列主义观点研究回回民族历史与现状的著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集体编写,由李维汉、贾拓夫、刘春等主持并执笔写成。1941年4月以延安民族研究会名义由延安解放社出
见“萧朵鲁不”(2001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贵族。又译锡尼凯乌尔鲁克。满官嗔(蒙古勒津)部人。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与右翼领主亦不剌等决战前夕,在危难中养护了巴尔斯博罗特3岁幼子俺答,并将其救出右翼交与达延汗,故有功于
金代有关铜的禁令。以战争频仍,财政紧张,铜钱短缺。铜是铸钱的原料,为确保铸钱用铜,制定许多铜禁。正隆二年(1157)冬十月,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大定八年(1168),重申禁止销钱作铜令。大定十一年
?—1790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喀喇玛特系和卓。号额尔克和卓。维吾尔族。叶尔羌(今莎车)人。玛木特玉素普次子喀喇玛特和卓孙,※布拉呢敦、※霍集占从叔父。早年被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
亦称“掠夺婚”、“窃婚”等。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男子地位提高后,不愿再到妻方服役,遂以强制或
宋代岭南方志。南宋周去非撰。作者淳熙朝(1174—1189)曾任桂林通判,耳闻目睹岭南诸事,随事笔录,秩满东归时编次成书。分10卷:卷1为地理、边帅;卷2—3为外国;卷4为风土、法制;卷5为财计;卷6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年号。1312—1313年,凡2年。
佤语音译。俗称“人头桩”。旧时云南西盟佤族村寨专门放置供奉人头的木桩。高约一米,顶部或背后挖有洞,用以存放头颅,置于村寨附近的鬼林中。过去佤族盛行猎头祭谷之风,猎来的人头先放在木鼓房中供祭专司稻谷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