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简称《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蒙古王公功绩表传》。清祁韵士等纂。120卷。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书。有汉、满、蒙3种文本。汉文本最先告竣。满文本据汉文本译成。蒙文本又以满文本为蓝本译就。体例仿
见“波罗河卫”(1517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主管各寨向衙门交纳的酒,及官寨待客、念经需用的酒。由上等百姓轮流担任,一月一换,世袭。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见“完颜文”(1143页)。
?—1651清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佐领阿吉赖子。父卒,嗣职并兼护军参领。后金天聪八年(1634),随都统阿山等略明锦州。九年,因功免徭役。清崇德五年(1640),授正黄旗蒙古都统,随睿亲王多尔衮围锦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依。周武帝※宇文邕子。初封汉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仍任柱国。大象二年(580),隋国公杨坚辅政,欲顺物情,乃进赞位上柱国,拜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1034字荩臣。宋代边将,党项族。折御卿子。咸平二年(999)补西头供奉官,擢閤门祇侯。大中祥符七年(1014)五月,诏令为六宅使知府州,兼麟府路都巡检使,领普州刺史,再迁左藏库使,实授嘉州刺史,
见“朋春”(1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