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卢氏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书名。今人陈述(1911—1992)辑录的辽代文集。凡13卷。述字玉书,河北乐亭人。在前人《辽文存》、《辽文萃》、《辽文续拾》的基础上,补辑《辽史》、《高丽史》等众多史书中有关文献,以及方志中著录的和
即“板升”(1293页)。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古水名。所指约有三说:或说是今大兴安岭西之根河;一说是前苏联境内结雅河东部支流谢烈姆扎河(旧作西林木迪河,今也译作昔林扎河);也有说为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河源庆吉勒绰尔河。北朝至隋,室韦族深末怛部居此水
地名,位于打箭炉西。其地四面高山重叠,东界雅龙江,北界瞻对,南界云南中甸,西界巴安。古属南诏,元隶奔不儿亦思刚,明为朵甘都司,属长河西、鱼通、宁远辖地。明洪武六年(1373),授理塘土司为宣抚司,辖瓦
参见“钦廉上思起义”(1670页)。
①见“不欲鲁罕”(270页)②见“梅禄”(1979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主隈部、烛隈水部。因居住于烛偎水(今黑龙江省萝北县佛山镇附近的札伊芬河)流域而得名。天辅四年(1120)九月,金太祖完颜阿骨打遣宗室子完颜仆忽得、完颜酬斡招降该部。该部首领
见“花剌子模”(999页)。
见“古鲁浑山卫”(4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