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老哈河卫”(687页)。
地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蜂密山子。辖域东西约700余里,南北约100至500里不等。东接虎林厅,西邻依兰府,南界俄罗斯东海边省,北连临江府。唐属渤海境。辽属东京道。元
1221—1285蒙古国及元朝大臣。字成仲。契丹族。中书令※耶律楚材子。太宗后乃马真氏称制三年(1244),父死,嗣领中书省事。博采历代德政,汇成81章以进。宪宗八年(1258),领侍卫军从汗伐蜀,运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
?—830渤海国第十世王。简王※大明忠从父,高王※大祚荣弟野勃四世孙。唐元和十三年(818)明忠死,权知国务,是年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改年号建兴。十五年,唐加授金紫光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酒”。《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酒为匐你,”故有“匐你热汗”,热汗掌监察非违、厘整班次。据法国学者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官”。原西藏地方政府仔康内主管官员。额设4名,四品衔,由贵族出身的俗官充任,可升噶伦。主管政府财政收支,贵族庄园差税及俗官系统事务,其地位与仲译钦布平行。具有实权。下设管理文件、杂
?—1649清初回民反清起义首领。回族,甘州(今甘肃张掖)回籍军官。顺治五年(1648)四月,因对清“重满轻汉”和“剃发令”不满,与回籍军士米刺印等率回、汉官兵起义反清。杀巡抚、总兵,据甘州,拥立明延
见“仲译钦布”(799页)。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专管活佛衣食住行诸事。是※商卓特巴的助手,在其支配下履行职责,下属有※尼尔巴。为活佛府邸的主要办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