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身
见“益仓”(1945页)。
见“益仓”(1945页)。
1899—1946近代蒙古王公。字经堂。内蒙古札赉特旗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封为多罗贝勒。1912年,被袁世凯政府封为多罗郡王,不久晋封亲王。1925年,创办齐齐哈尔蒙旗师范学校,并任校长。伪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公署设日喀则。有四品僧俗官员各一人,兼任该宗宗本。辖后藏13个宗。191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将该班禅辖区置于噶厦政府下,设“基宗”管理之。1952年十世班禅返回西藏
在今内蒙古武川县西乌兰不浪土城梁村。北魏置分南北两城,南城东西长约130米,南北仅90余米,北墙略向内凹,城墙残高约3米,南墙正中开门。北城南北约400米,东西约300余米,西北墙已塌毁。
东羌的一支。又作同羌。参见“铜鞮羌”(2063页)。
见“贵由”(1653页)。
见“那色波”(930页)。
苗族自称之一。苗语译音。亦译作“代脑”。史称黑苗、短裙苗等。讲苗语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舟溪、丹寨、雷山等地。详见※苗族。
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所统3州之一。领县仅知有一,曰贡珍。州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郊南城子(或说在该省宁安县城北)。辽灭渤海后废(一说辽东京道之渤州,系天显三年辽迁其民于辽东地袭用原州名置;或说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汉族对居于贵州威宁一带白族的称谓。因共有九姓,故称。详见“白族”(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