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阿訇
见“马文义”(163页)。
见“马文义”(163页)。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河流名。即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境内塔布河(锡拉木林河)。东晋太元十一年(386),拓跋鲜卑首领拓跋珪在此搜集旧部,召开部落大会,即代王位,复代国。二月徙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天兴二年(3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毛儿盖等藏族地区对村寨头人副手的称谓,即副寨首。通常由部落头人※“洪布”(土官)任命。世袭。职责与“错米”(寨首)相同,有权和寨首一起参加部落头人召开的各种会议,与寨首协商管理寨
507—584西魏、北周、隋大臣。字光成。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扶风平陵人。其10世祖窦统避难亡奔匈奴,遂为部落大人。拓跋鲜卑南徙,因家于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赐姓纥豆陵氏。有谋
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地区对“大伙头”(即“大户”之长)的称谓。由班洪地区最大头人(俗称“班洪王”)任命,管辖数个或十数个村寨,下设二伙头、小伙头和管事,负责为“班洪王”摊派劳役和征收实物地租等,遇有战事时
亦称“老根子”。旧时迁徙他乡的东乡族或另辟新村的“阿恩德”(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村落和宗亲组织)分支对原居村庄的称谓。由于相距远、年代久,分支出去的各村寨之间来往渐疏,辈份难辨,便互称“阿哈”或
明代蒙古女贵族。又译栖栖克、彻彻克,《蒙古黄金史纲》等作阿勒坦妣吉。瓦刺太师※也先女。初,祖父脱欢及父与岱总汗脱脱不花、济农阿噶巴尔济兄弟联合,对抗东蒙古(鞑靼部)的阿鲁台和阿岱汗,双方联姻,遂被嫁与
?—1200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十八世国王。一作段正智。白族。大理人。※段正兴(段义长)子。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父禅位为僧,遂继王位,仍由“中国公”高寿昌主政事。翌年改元利贞,遣李观音得
即“亡人斋”(135页)。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苗语称“扎比里”。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举行时姑、舅、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酒、猪不等。如婿则送牛杀祭。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