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弼平定西藏碑记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康熙帝第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允禵西征率兵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及准噶尔军败遁后之善后措施,对战役经过记载较详,可与《清实录》等有关文献相印证,并补其不足。
清军机处的头等职官。“军机大臣”的俗称,亦称“枢臣”。雍正八年(1730,一说七年,亦说十年)设立军机处,调用亲近重臣辅佐皇帝综理军国大政,由满、汉大学士、六部尚书或侍郎、各省督抚等奉特旨应召入值,为
西域古地名。始见于《汉书·西域传》。西汉时为西域都护治所。西距龟兹300里,南至渠犁330里。据《汉书》所记四至道里,当位于今新疆轮台县东策云(策大雅、策特尔)。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置西域都护,
明代羌族部落名。主要分布于今四川省北川县白草河流域。嘉靖二十三年(1544),其首领自称皇帝,设将军、总兵等职,袭击平番堡,虏提督指挥邱仁等数百人。二十六年(1547),巡抚张时彻与都督何卿分3路兵征
即“烘和图池”(1927页)。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依据境内各地区人口的疏密、可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四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将各1人,幕㧑即为小府主将,幕览为副将,掌本府乡兵的征集、派遣、训练等
部分壮族自称。壮语音译,意为“傣人”。分布在广西龙州、钦州、防城及文山州境内。操壮语南部方言。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
见“奥里米”(2252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胚胎”。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宗室完颜果第三子即名孛论出。
参见“回纥”(7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