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唐吐蕃时已有此称,后藏区仍沿用。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亦设此军职。专司军事,掌握本村寨的武装力量。各部落间发生械斗,负责召集士兵,亲自率众出战。执掌部落转换牧场的组织、
见“萧惠”(1991页)。
为《勒俄特衣》简称。参见“勒俄特衣”(1987页)。
见“班楞”(1790页)。
即“驼鹿”。其名来源于其颈下鬃似“马缨”,蒙古语称马缨曰“达犴”。详见“驼鹿”(1554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按出虎水(今松花江支流阿什河)及斡泯水(今额尔敏河)流域。下辖7个分部。景祖乌古迺时(1074年前在位),归附于完颜部。世祖劾里钵时(1074—1092年在位),该部结乌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
对回族人的称谓。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太宗时(1123—1135)升会宁州置,治所在会宁县(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隶上京路。辖会宁、曲江和宜春三县。会宁县为倚郭县。府治东630里至胡里改,西550里至肇州,北700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