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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屯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农民屯田。乾隆二十五年(1760),阿克苏办事大臣阿桂奉命率兵至伊犁驻扎屯田时,又从阿克苏、乌什、赛里木、拜城、库车、沙雅尔等地迁移维吾尔族农民300户,安置在伊犁河南海努克(今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垦荒种地。后复陆续从南疆各地移民。三十三年(1768),移民增至6383户,清政府将其分置9屯,使驻固尔札宁远城(今伊宁市),设阿奇木伯克辖之。嘉庆九年(1804),又增4屯。屯户由官府发给口粮、种籽和农具,授田计户不计丁,计种籽不计亩。每户每年种大麦、小麦各1石,谷黍5斗,秋后纳粮16石6斗6升,余归屯户所有,以资养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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