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吏目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名号者。均颁给委任信物。数量甚少,仅云南、广西、四川有数名。清代仅存贵州省黄平州重安司1名。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名号者。均颁给委任信物。数量甚少,仅云南、广西、四川有数名。清代仅存贵州省黄平州重安司1名。
?—1355元朝官员。字正道。畏兀儿人。父长喜官浙西江东道廉访使,遂家居常州宜兴。博通经史,尤工小篆。以荫授宁国路判官。至正元年(1341),改泰和州达鲁花赤。书10字于楹间,谓“俸薄俭常足,官卑清自
辽封爵。重熙(1032—1055)中,耶律别古得受封;清宁十年(1064),西北路招讨使萧术哲以守边有功晋封;太康元年(1075),驸马都尉霞抹受封;大康中,上京留守姚景行追封。
见“萧耨斤”(2000页)。
即“谈马颜”(1956页)。
见“钦定皇舆西域图志”(1670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见“也先土干”(141页)。
①河名。藏语称“森格藏布”。意为“狮口河”。在西藏自治区西部,源出冈底斯山之北,西北流汇噶尔河后,流出国境称印度河,经克什米尔折而南流,经巴基斯坦流入阿拉伯海。全长430公里。②镇名。1965年置,在
504—554东魏、北齐大臣。字杀鬼。敕勒叱列氏(又作叱利、叱伏列氏,后改李氏)。代郡西部人,世为酋帅。中军大都督叱列延庆之侄。史称其善骑射。袭第一领民酋长、临江伯。孝昌(525—527)末,补别将。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又作桑扎布、三扎布、三济扎布。※阿玉奇汗第三子。初随父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四十至四十一年(1701—1702),因与父不睦,率属户1万余人投准噶尔部首领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