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
见“奥里”(2252页)。
见“过折”(757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隋时※突厥始毕可汗宠臣。主持对隋贸易事务。隋大业十年(614),隋臣裴矩以始毕可汗众渐盛,献策分其势,谋除其左右臂。密约史蜀胡悉至马邑(治今山西朔县)互市。裴矩伏兵于马邑,诱而斩之。事发后,又以讨叛为
?—1659明清之际甘肃临洮藏族士司。※赵重琮子。天启七年(1627),袭父临洮卫指挥使职。清顺治二年(1645),清军底定陇右,师范率子枢勷归附,仍命为临洮卫指挥使,正三品。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中色奇奉诏建立。从齐齐哈尔城中卜奎站起,东北60里至塔哈尔,70里至宁年,80里至拉哈,60里至傅尔多,43里至喀木尼喀,42里至伊勒哈,70里至墨尔根,
宋代壮族地区古镇。领地不详。治所在今上思县南部。元改寨为州,属思明路。明改为土巡检司。清因之,属南宁府。为壮族聚居区。
17世纪中期卫拉特蒙古内部的一次战役。清崇德八年(1643),准噶尔部长巴图尔珲台吉集卫拉特联盟各部,发兵征讨哈萨克扬吉尔汗(一译江格尔汗)。以和硕特台吉昆都伦乌巴什拒不从,巴图尔珲台吉于顺治三年(1
见“乙习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