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玛延山卫。永乐四年(1406)置。旧说其地即玛延达巴罕,在吉林城南100余里,今有人定在今吉林市南马烟岭附近。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里合赤”,复数作“忽里合赤惕”。《元朝秘史》释为“放牧羊羔的”。在蒙古国建立前,就出现忽里哈赤,专事放牧羊羔。蒙元时成为一种官职,掌管放牧羊羔者称忽里哈赤。
占卜方法之一。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起源甚早。《元史·张庭瑞传》载羌人“生裂羊脾卜之,视肉之文理如何,则吉其兆。”明清时沿袭此俗。嘉靖《四川总志》记松潘地区风俗称:“炙羊膀以断吉凶。”道光《茂州志》亦有
清末政区名。全称“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书名。亦称《沈紫江广右军功录》。1卷。明唐顺之(字应德,一字义修,江苏武进人)撰。内容记录沈希仪(字唐佐,号紫江,广西贵县人,时为广西右江参将都督同知,世袭奉议卫指挥使)率军镇压永安(今蒙山)、义宁(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阿拉伯语音译,为“站在前列的人”,有“首领”、“表率”、“表真”等意。①指礼拜时领拜人,即在集体礼拜时,站在前面领导大家礼拜者。一般指定专门负责,也可临时推举。 ②指清真寺内教长。③用以称著名的宗教学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德胜门外正黄旗教坊北。为供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外馆监督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人员引见充补。一年更换一次。光绪三十三年(1907)裁撤。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黑错寺”。在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镇。康熙十二年(1673),由噶丹嘉措弟子甘南甘加人贝谢热却丹,在合作地方首领支持下建成。乾隆十四年(1749),赛赤萨木察第一世坚赞僧格于该寺建
见“萧挞凛”(19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