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新石器晚期文化类型的一种。又因其遗物中有青铜器或测定年代为商末西周时期的文化遗存,近来考古学界又将其划入青铜时代文化的一种。以首先出土于甘肃临洮城南约20公里的寺洼山而得名。遗址堆积在马家窑文化层之上
见“坳瑶”(1291页)。
白族主要舞蹈之一。跳法与※霸王鞭舞略同。跳双人对舞时也有“背合背”、“心合心”、“脚勾脚”等竞技动作。舞动时,根据动作的繁简与走向,又形成“凤穿花”、“双采花”、“五梅花”、“一条街”、“龙吐水”等各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亦称“家具管家”。专管官寨各种家具的保管和维修。由8户上等百姓轮流担任,每次1人,一月一换,任职期间自带口粮,无津贴。世袭。
见“佟佳江”(1095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辽史·营卫志》沿之,唯《辽史·世表》记为“万丹”。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这一时
见“仁德皇后之诬” (316页)。
藏语音译,又译仓储巴、强佐巴。原指掌管大活佛仓库财务者,即管家。黄教掌政后,原为管理达赖喇嘛财物人员,后为西藏地方政府管事官员。清代定为四品衔。多由达赖喇嘛亲属及随员充任。乾隆五十八年(1793),《
清代八旗制度下未被选中披甲和佐领内超编的多余成丁之谓。①挑甲考试不及格者。旗制规定:凡年满十八(初期定为十五、十六),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披甲(八旗兵)。因受各佐领披甲定额所限,通常是披甲限额内
见“穹庐”(15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