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王
见“回离保”(781页)。
见“回离保”(781页)。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三年(725),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左威卫员外将军,留侍宿卫。越一年,改封襄平县开国男,遣返渤海。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 —公元1年?西汉大臣。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都成侯建章卫尉※金安上孙,长信少府※金涉从弟。初举明经,为太子门大夫。哀帝(前7—前1年在位)即位后,为太中大夫给事中。奉命主持帝祖母傅太后葬送之事,
古江名。亦名大虫江、同嘉江、佟家江,又名通吉雅江,今名浑江。一说明季佟姓聚居于此,故名。位于吉林省城南802里。源出长白山南分水岭,有三泉自谷中出,汇为此江,西南流纳哈尔敏等诸河。鸭绿江(即古盐难水)
突厥语音译,意为“商人”、“贸易人”。原籍多为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或安集延人。其中多数没有产业,以贩运为生,居住伊犁,为准噶尔贵族及幽禁于伊犁之和卓从事贸易。社会地位低微,与※塔兰奇人
清朝前期蒙古族著作家。其著作《水晶珠》是蒙古文献中重要著作,保存了极其珍贵的历史资料,并收录了蒙古古代传说故事。如《孤儿传》就是有240余行的短篇叙事诗。该书得到国内外蒙古学家的重视,西德、日本均对此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人称“屋室”为ev,“遗”即ev之意译,指一族之长。《通典·突厥上》:“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位在叶护之下。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互助县境内,又称北扎尔的族、卜扎尔的族或小扎尔的族。自称抓什德。明朝时,和巴沙、昝咂等族活动于互助地区,居牧红崖沟脑,有城堡及庐室。万历(1573—1620)年间,同当地土族、藏族
古地名。在今陕西三原县。以其地西有孟侯原,南有日丰原(清邦原),北有白鹿原得名。故城在今城北。前秦置三原护军于嶻㠔山北(今县西北60里)。后魏罢护军,置三原县,后周移治汉池阳县地。唐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