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边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不变。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不变。
1571—1640明末青海高僧。藏族。系塘让寺修建者。20岁赴卫地求学,获得林赛噶居学位。29岁任哲蚌寺之嘉哇喇嘛。34岁回到多麦地区。万历四十七年(1619),按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法旨和赐予之寺院
旧时鄂伦春族平均分配猎获品的一种方式。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股”或“份”。鄂伦春族的※乌力楞在由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向个人占有猎获品过程中,集体狩猎组成若干※阿那格进行,猎获品按参加猎手人数平均分成若干奥
元地方蒙古军指挥机构。辖左、右手万户府、拔都万户府、哈答万户府、蒙古回回水军万户府、玘都哥万户府。掌各万户府境内军民科差征发,及统率调遣军马等事。前身为统军司都元帅府、蒙古军都万户府。天历二年(132
见“伊然可汗”(810页)。
鄂伦春族和游猎鄂温克人的一种公社组织。鄂伦春语音译,由通古斯语“乌力尔托”一词引申而来,意为“子孙们”。最初由同一父系祖先之三四代后裔的个体小家庭组成,户数不等,少则3—4户,多则10余户。户数不多的
参见“珊瑚串珠”(1562页)。
汉代西域官名。东汉顺帝永建六年(131),以伊吾卢(今新疆哈密县境)傍近西域,匈奴常抄掠之,汉复令开设屯田。置之,掌管屯田事务。
云南土司名。宣德四年(1429,一说三年,1428)置。辖境为今云南云县及附近地区。元时曾为麓川路辖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一说永乐元年,1403),析麓川平缅宣慰司地置大侯长官司。宣德四年(1
清光绪年间贵州苗官。号诚斋。湖南凤凰厅吉信人。苗族。咸丰年间(1851—1861)参加清军,随贵州提督田兴恕等镇压贵州铜仁、清溪、玉屏等地汉族号军及黔东南苗、侗农民起义军。同治、光绪年间,历晋为镇远知
见“窝集部”(2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