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鹏
清代回族诗人。字图南,号南村。云南昆明人。明代回族诗人孙继鲁六世孙。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官山东泗水县知县,有治声。自负不群,以诗古文辞见重於世。著《少华集》2卷,《锦川集》2卷,《松韶集》4卷,合称《南村诗集》,收诗500多首。其诗英辞浩气,磊落出群。《滇南文略》及《滇系》中有其遗文,其中论兵之作,雄健可喜。为回回医药世家,明代孙继鲁子在昆明开办的药铺“万松草堂”,一直传到近代,以秘制丸散膏丹著名。
清代回族诗人。字图南,号南村。云南昆明人。明代回族诗人孙继鲁六世孙。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官山东泗水县知县,有治声。自负不群,以诗古文辞见重於世。著《少华集》2卷,《锦川集》2卷,《松韶集》4卷,合称《南村诗集》,收诗500多首。其诗英辞浩气,磊落出群。《滇南文略》及《滇系》中有其遗文,其中论兵之作,雄健可喜。为回回医药世家,明代孙继鲁子在昆明开办的药铺“万松草堂”,一直传到近代,以秘制丸散膏丹著名。
旧时壮族供奉的神祗。流行于广西河池、南丹、宜山、都安、柳江、融安、鹿寨、龙胜等县壮族地区。相传莫一大王为宋代壮族英雄,有移山倒海本领,后被朝廷杀害,变成灵验的神灵。旧时几乎每家神龛上都写着“敬祀通天圣
约1836—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本名顾馥春,参加哥老会后,为首领之一,称大五,故称岩大五。贵州都匀府凯塘(今凯里凯棠寨)人。苗族。咸丰三年(1853),参加※高禾、※九松领导的苗民起义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山”。又译塔格。清代史籍多用以称天山南路诸山,如海都塔克、英额齐盘塔克等。今有的山仍沿用此称,如库鲁克塔格等。
古代东夷和百越诸族的一种习俗。亦作拔齿、打牙。迄今发现最早在山东大汶口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江苏大墩子新石器时代遗址。有人推断此俗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是儿童进入成年的一种标志。据文献和有关社会历史调查报
532—586北周、隋朝大臣。字宝岳。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跋氏)。魏安定王元燮孙,宋安王元琰子。周闵帝时,从大司马贺兰祥击吐谷浑,以战功拜抚军将军。后数从征伐,赐爵文昌县公,迁建州刺史,改封宋安郡
行政区划名。清置。以州北有酉阳山得名。元置州,治所在今四川酉阳县。明先后改为宣抚司、宣慰司,属重庆府。清顺治(1644—1661)初,因明制。雍正十二年(1734),与黔江、彭水2县合置黔彭直隶厅。十
见“属珊军”(2306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在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山洞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长官司派人入朝贡马,赐钞、币、袭衣等物。正统七年(1442),因族人与麦匝、阿用族人一起
书名。元胡祗遹(1227—1295)撰。26卷。卷1至卷8为赋、诗、诗余,卷9至卷19为文,卷20至24为杂著,卷25至卷26为语录。作者武安(今属河南)人,字绍闻,号紫山,因以名集。初被荐充为员外郎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