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忽
见“伯颜猛可”(1092页)。
见“伯颜猛可”(1092页)。
即“物林”(1441页)。
元代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哈的”为阿剌伯文的旧译,亦作嘎锥、戛尊、卡迪,意为“伊斯兰教法官”。职司为国祈福和掌伊斯兰教徒之词讼、户婚、钱粮等事。元朝政府初设,时间不详,但称“回回哈的司属”。由于伊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
西夏崇宗朝重臣。党项羌族。皇族。被尊为尚父,官太师、尚书令、知枢密院事,被封为正献王。永安元年(1098)随太后梁氏征怀德军(即平夏城,今宁夏同心南)。受崇宗命修中兴府(今宁夏银川)。对政事多所进谏。
即“可敦”(491页)。
民国年间彝、汉民众反抗法国不法传教士事件。1931—1933年间,法国传教士、四川马边县天主教司铎密龙(汉名谢纯爱)在挂灯坪一带以传教为名,肆意欺压、剥削当地彝、汉民众,并企图占据大片山林和河流,开办
瑶族一种传统的狩猎工具和自卫武器。俗称“瑶人弩”。以硬木为弓,其弦多用山中韧藤,竹作箭杆,以软皮为羽,前有铁镞,或包以铁皮,有些箭镞还涂以毒汁,利用编架定点发射。据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弩架分大小
西羌的一支。见“当煎羌” (763页)。
藏语音译,意为“翼”。唐代吐蕃军政建制。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朝府兵制创立,为军政合一的机构,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各如有固定辖区、人口、军队。时吐蕃分为“五如”:伍如、约如、叶如、如拉、苏毗如,前四者
?—1924清末民初内蒙古伊克昭盟王公。达拉特旗札萨克多罗贝勒之子。光绪二十七年(1901),乘达拉特旗人民因反对天主教失败,被迫赔款之机,鲸吞大批牛羊。三十一年(1905),又在绥远城将军胎谷放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