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忽勒
见“博尔忽”(2150页)。
见“博尔忽”(2150页)。
清末新疆喀什噶尔白山派头目。又称托合提·马木提艾来姆。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同治三年(1864),乘当地回族人民起义之机称王,占据喀什噶尔回城,实行宗教统治。不久,被柯尔克孜族封建主思的克伯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217号卷子。全卷藏文12行。系吐蕃河西大尚论节度衙发出之文件,内载议准部下达日扎夏请封之事。内容是:龙年孟春一月上旬,大尚论节度衙收到部下达日札夏自宗喀孜
藏传佛教寺院名。位于西藏日喀则东南。宋元祐二年(1087),由僧人杰尊喜饶迥内创建。因寺区多生名为“夏鲁”之野草,故名。元时设夏鲁万户,为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府址即在该寺。由把持该寺的地方势力阿氏家族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阿都部女首领赊别于雍正六年(1728)助清兵剿抚凉山彝众投诚有功,授阿都副长官司长官,颁给印信、号纸。因老而无嗣,抚内侄女安玉桂为女袭职。玉桂复无嗣,土舍、头目合议请由安绪宁袭替。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见“旧老城”(523页)。
满洲官名。清帝的高等侍卫官。设于内大臣之后,衔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之上,正一品。顺治(1644—1661)初定,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上三旗各设2人)统领御前、殿堂诸侍卫。除奉特旨补授(如额亦都子孙皆世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属胡里改女真。分布于来流水(今松花江支流拉林河)以南,匹古敦水(今蜚克图河)以北地,境内有星显水,阿斯温山。地产铁,民居有以锻铁为业者。是当时女真族中强大的部族之一。景祖乌古鹖
见“耶律余覩”(1313页)。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