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见“藏币”(2567页)。
?—1442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女真族,纳喇氏。一说即叶赫始祖※胜根打喇汉。世居胡笼(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流域)。永乐四年(1406),任塔里木卫第一任指挥使。三传至成化(1465—1487)初年,一说被土
吐蕃医学巨著。藏文称《居希》、意译为《四续》,又译为《医方四续》。唐代吐蕃医圣老玉妥·云丹贡布(729—853)撰。成书于8世纪末。作者自幼热爱医学,潜心钻研,一生遍历五台山、康定、珞域、察隅、羌塘、
汉代官名。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初置。统领由归附之匈奴人编组的※池阳胡骑(屯池阳,今陕西泾阳县西北,故名)。俸2千石,下领丞、司马。
?—1582明代蒙古内喀尔喀巴林部首领。蒙文史籍称卫征索博该、达尔汉诺颜,汉籍又译苏不害、速不亥、速卜亥、苏把亥、速不害、苏巴海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孙,※虎喇哈赤次子。嘉靖(1
即“吉里迷”(681页)。
简称“蒙宣署”。1938年5月成立。设于榆林东山宏景寺。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为稳定内蒙古局势而设置的机关。主要职责为宣传政令、联络各蒙旗,加强关系,调解争端等。非一级行政组织。由伊克昭盟盟长沙克都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其中三宫设有闸撒。袍达夫人厥只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闸撒。
地名。即今四川金川县。位于大渡河上游。其南为三阿坝、三鄂罗克土司牧地,西北为单东土司,西南为属明正司,东为小金川。隋唐为金川夷部,曾置金川县,垂拱(685—688)初,没于吐蕃。明代封金川寺僧为演化禅
清代内蒙古西部12驿站的土地。康熙三十一年(1692)始设。归化、萨禄庆、杜尔格、和林格尔、新店子、八十家子6站均在土默特旗境内;东素海、吉克素、巴彦布拉克、阿鲁鸟尔图、巴彦素海、察罕扎达该6站均在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