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献皇后
见“萧绰”(1990页)。
见“萧绰”(1990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封爵名。西夏仁宗李仁孝时外戚、国相任得敬有此爵。见于天盛十九年(1167)所刻印汉文《金刚般若波罗密经》施经发愿文。
古族名。见《新唐书·南蛮传下》。为汉晋时期※闽濮(即缅濮)、※躶濮之一部。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因其民有文面之俗,故称。汉晋时期与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
?—1879清朝大臣。字质夫。内务府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咸丰二年(1852)进士,授户部主事。十年(1860),英法联军侵入北京,以员外郎随帝逃往热河,迁郎中,出知山东沂州府,击败攻城捻军,俘其首领
见“祭索罗杆”(2089页)。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唐末代北吐谷浑首领,唐封大同军节度使※赫连铎后裔。历任宁朔府都督、检校工部尚书。后唐天成三年(928),受后唐封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右仆射,赐忠义、正卫功臣。后晋天福六年(941
参见“提依特部”(2193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诸宫下均设抹里。速忽鲁碗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见“陶里桦”(19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