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
见“戴辣”(2574页)。
见“戴辣”(2574页)。
伊斯兰教内的一种赋税。阿拉伯语意译,音译“扎卡特”。为穆斯林“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为“功课”。是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即奉“真主”命令征收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是为了“隆施济以防聚敛”。伊斯兰
白族主要舞蹈之一。跳法与※霸王鞭舞略同。打双飞燕(四竹片组成,饰彩带,握于两手敲击发声)、※八角鼓的男青年,头扎长幅白布包头,包头上缀四方巾,头巾四角坠以串珠,脚上系响铃,身上披重叠数件的对襟衣,舞时
即“色勒库尔”(845页)。
1632—1660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郑亲王※济尔哈朗次子。顺治八年(1651),封多罗简郡王,兄富尔敦卒后封世子。九年,参与议政。十一年(1654)底,授定远大将军,同贝子务达海、都统噶达浑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德宁县(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北)。蒙古国建立前,汪古部世居该地。元代汪古部贵族赵王于黑水(今艾不盖河)北岸修建以王府为中心的新城(俗称赵王城),定名静安县,为静安路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
地名。亦名洛喀。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原为西藏南部,羊卓雍以东和雅鲁藏布江以南地区之俗称。现为西藏自治区五个地区之一。辖乃东、贡噶、扎囊、桑日、加查、朗县、穷结、曲松、浪卡子、错那、洛扎、隆子、错美十三
明代蒙古女贵族。又译栖栖克、彻彻克,《蒙古黄金史纲》等作阿勒坦妣吉。瓦刺太师※也先女。初,祖父脱欢及父与岱总汗脱脱不花、济农阿噶巴尔济兄弟联合,对抗东蒙古(鞑靼部)的阿鲁台和阿岱汗,双方联姻,遂被嫁与
见“阿鲁必河卫”(1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