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蔑孤
见“大蔑孤”(90页)。
见“大蔑孤”(90页)。
壮族长篇英雄史诗。流传于广西桂中、桂南、桂西等地,尤以红水河流域为最盛。原为“方块壮字”手抄本,有数千行之多,不分章节,七言腰脚韵体。整理翻译为汉文后分为《吞珠》、《斗奸》、《当王》、《压日》、《赶山
参见“萨图克·博格拉汗”(2015页)。
见“天复”(217页)。
书名。有关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的记事。1卷。明张廅(字延玺,今江苏江浦人,汉族)撰。明天顺八年(1464),瑄为广西右布政使,参与镇压广西瑶、壮等少数民族武装起义,并逐日记录出征状况,汇为是书。日记始
即“吴添半”(1076页)。
清代新疆库车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库车。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8员,分管印房、粮饷、军台诸事。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864),因被起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古孙、温古孙、乌孙。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金朝建立后,居地有变动。有的迁到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
十六国时期前秦专门用来接待远方来客、怀柔诸族豪酋之宾馆。东晋永和十年(354),以乞没军邪遣子入侍,苻健遂下令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平朔门置来宾馆以处之,后遂用以接待远来的诸侯首领及来使。
元代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哈的”为阿剌伯文的旧译,亦作嘎锥、戛尊、卡迪,意为“伊斯兰教法官”。职司为国祈福和掌伊斯兰教徒之词讼、户婚、钱粮等事。元朝政府初设,时间不详,但称“回回哈的司属”。由于伊
?—1760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不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杜棱郡王噶勒臧次子。初授一等塔布囊。乾隆八年(1743),封辅国公。十二年(1747),赐双眼孔雀翎,命御前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