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呼山卫
见“亦马忽山卫”(874页)。
见“亦马忽山卫”(874页)。
内蒙古巴林右旗苏木寺庙。清咸丰四年(1854),为固伦淑慧公主守陵而建。有殿堂僧舍50多间。民国3年(1914)被火烧毁,复于原址重建殿舍20余间。庙内喇嘛最盛时达300余人。解放时尚有77人。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镇国公※托多额尔德尼嗣子。初授侍卫,擢内大臣、上驷院卿,兼蒙古正黄旗佐领。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五年(1716),因青海
东汉武陵蛮起义首领。武陵郡(治今湖南溆浦县南)人。蛮族。原为武陵蛮族※精夫(酋长)。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率众起义,据险隘,攻郡县,拒击汉武威将军刘尚军,并乘汉军粮尽援绝退兵之机,大败汉军。二十
新疆柯尔克孜族旧婚俗之一,意谓“换亲”。柯尔克孜人订婚,一般都讲求下聘礼,计以9头牲畜(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或9件财物为重礼。家境贫寒者,无力交付厚礼,便相互换亲,将自家女儿嫁与对方为儿媳
①即“栖林”(1804页)。 ②见“奇勒尔” (1352页)。
即“俱战提”(1888页)。
?—1513明正德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湖广镇溪(今湖南吉首县)人。苗族。正德六年(1511),与贵州铜仁苗民※龙童保等率镇筸五寨、平头、乌罗(今贵州松桃西南)等处苗民起事。得土官李椿、筸子坪百夫长龙真协
土官授职凭证(类似委任状而记录有关事项)。清制:凡投诚归顺钦准承袭或封赐的土官,须由兵部武选清吏司给予“号纸”,上书功次来历,宗派亲疏及所授职名。经兵部在此与所存《世职顶辈簿》专页骑缝用印,即将印一半
即“独龙河”(1707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蛮传》谓:“劝爽主官人”,即掌管人事、职官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吏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官员※清平官、※酋望、※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