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京师八回爵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康熙十五年(1676),以署护军校随征南大将军赖塔征吴世瑶。由广西进至云南,破敌将军何继祖等于石门坎、黄草坝,直至云南城下,会同三路兵破敌,又于乌木山败巴养元军,云南平定。二十
见“耶律隆祐”(132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设置之亦东河卫均称作伊屯河卫。
明代蒙古贵妇人。初嫁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哈尔古楚克鸿台吉。机智美丽,为人忠贞。明建文元年(1399),因佞臣浩海达裕挑拨,丈夫被夫兄额勒伯克汗杀死,自己亦被可汗霸占。为报夫仇,以计诱浩海达裕入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地理志》,至元二十七年(1290),从云南省请,以蒙怜甸为蒙怜路军民总管府。《读史方舆纪要》卷119木邦军民宣慰司条,称其地在木邦司北。治所在今缅甸北部勐卯之西。为傣、掸族居地。
书名。金夹谷清臣、党怀英等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大定元年(1161)十月至大定二十九年(1189)世宗一朝有关史事。明昌四年(1193)八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世宗纪》。
见“庞特勤”(1498页)。
书名。蒙古编年史。原名《诸汗源流黄金史纲》,或音译《阿勒坦·托卜赤》,通称《蒙古黄金史纲》,为别于罗卜藏丹津的《蒙古黄金史》,俗称《小黄金史》。著者佚名。史界一般认为约成书于1604—1627年间。内
成吉思汗时期耶律楚材创制的历法。又名《麻答把历》。蒙古国初期承用金朝《大明历》。元太祖十五年(1220),成吉思汗西征时,因《大明历》与时令不尽相符,命耶律楚材创制新历。耶律楚材在《大明历》基础上减周
?—478武都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盛孙,杨伯宜子。南朝宋元徽元年(473,一说泰豫元年,472),从兄武都王※杨僧嗣卒,自立为武兴王,仍治葭芦(今甘肃武都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