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惹
即“兀惹”(107页)。
即“兀惹”(107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藏语音译。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百姓给土司官寨支应的一种差役名。给土司当随从、站岗、放哨或守官寨等。由百姓轮流充任,一般每年1次,每次5天。
?—731唐朝宰相。临漳(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鲜卑源氏。其先世为河西秃发氏,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隋刑部侍郎※源师民孙,唐太常伯源直心之子。初第进士。神龙(705—707)中,以殿中侍御史黜陟江东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福山卫同作斐森卫
见“胜纳哈儿”(1713页)。
1887—1915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前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敏鲁普札布子。性爽直勇敢,不畏权势,好读《孟子》,通晓蒙、汉、满3种语文。光绪三十年(1904),袭札萨克宾图郡王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侄。官学堂亲卫。同光二年(924)八月,奉命朝贡后唐,庄宗李存勖授试国子监丞。
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上谷乌桓大人,统部众9000余落,自称王。在诸郡乌桓中人数最多。献帝初平(190—193)中,※蹋顿代为辽西乌桓大人,总摄三郡乌桓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的起义首领。哈尼族。新兴地主。嘉庆二十二年(1817),与同族人高罗衣、朱申率众起义,反对土司领主和清政府,拥高罗衣为“窝泥王”,受封为大都督。义军相
云南元阳哈尼族间一种互称。参见“哈尼族”(16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