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喀什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区,乾隆朝平定准噶尔后归伊犁将军管辖。《中俄北京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被沙俄割占。
见“狄后”(1104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神石。旧时珞巴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每个氏族的重要村子外,均设有一块巨石,凡出征进行氏族复仇和胜利归来的庆祝活动及氏族首领的任职仪式等,均在此举行
即“呴犁湖单于”(1393页)。
辽初所立附属国。一般简称东丹。因在契丹之东得名,即东契丹之意。辽天赞五年(926,即天显元年)元月,契丹主阿保机亡渤海国,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封长子耶律倍(一曰图欲)为人皇王主之,建元甘露,都天福城(即
见“喀什噶尔”(2205页)。
即“温宿”(2281页)。
?—1364元末大臣。又译达识帖木儿、达识铁睦迩、达世帖睦尔等。康里氏。字九成。※康里脱脱之子。幼与兄铁木儿塔识入国学,读经史。初为太府监提点。历任枢密院同知、中书右丞、大司农。顺帝至正七年(1347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指在两个相距较远的驿站之间设置之驿站。清制,台站除正站外,有时亦设腰站,蒙古语称“扎古尔玛克”或“哈必尔噶”,根据人员、设备来区分。一般规定,正站为50家,称“塔宾格尔”,腰站为20家,称“和林格尔”
地名。战国时为古羌人活动地区。秦时为塞外地,后划入陇西郡枹罕县。西汉时,一度为羌人占据,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分属金城郡枹罕县和陇西郡大夏县。东汉初,为窦融所据,寻复原建制。三国至西晋,仍分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