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喀什淖尔
即“巴勒喀什池”(417页)。
即“巴勒喀什池”(417页)。
藏语音译。元代已有明确记载,明代已趋完善。原意庄园。藏族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后,为农奴主阶级在农区经营管理其领地、属民的主要组织形式。按领主类别的不同,分为雄(官家)谿、曲(寺院)谿、格(贵族)谿3种。
?—1763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济恭咙第三子。雍正十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乾隆八年(1743),赐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锡林郭勒盟副盟长。
苗语川黔滇次方言文字,简称川黔滇苗文,是建国后为苗族新创的3种文字之一。川黔滇苗文方案是本着尽量与汉语拼音方案汇通的原则而设计的。是以贵州省毕节县小哨苗族乡大南山寨的语音为标准音的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文字
明代北方边塞地区蒙汉女真等族的集市贸易。亦称小市。明朝与东北的蒙古兀良哈三卫、海西女真族等部关系较密切,经济来往频繁,所设马市即按月举办,广宁(今辽宁北镇)每月二市(月初、月中各一次),开原每月一市(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
①西夏文字书。著者不详,成书约在西夏早期。原书有平声、上声、杂类三部分。现存为12世纪中期木刻本,已残,蝴蝶装,页面29×18厘米。上声部分全佚,平声、杂类有部分残缺,计有110页,3000多字条。每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辖。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镶黄旗界,西邻察哈尔正红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在氐族聚居区置,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为※十三氐道之一。东汉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甘肃文县西白龙江北岸。三国、晋改称阴平县(一说东汉改称)。南北朝时,清水氐杨氏曾以此为政
蒙古部名。亦作巴尔呼。居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有谓源出《蒙古秘史》所记居于巴尔忽真河流域之巴儿忽部。清代有陈巴尔虎和新巴尔虎之分。阵巴尔虎原有十五佐,康熙(1662——1722)中,附牧察哈尔,后迁隶布特
河流名。古称难水,唐代称那河,明代称脑温江。位于内蒙古东部、黑龙江省西部。发源于大兴安岭支脉伊勒呼里山南坡。东南流贯墨尔根城、齐齐哈尔城、杜尔伯特旗西部和札赉特旗。全长1370公里,流域面积243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