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察沙布伯克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赫哲族”(2422页)。
元代吐蕃纳塘寺高僧。旧译“释尊剑”。吐蕃山南人。元仁宗(1311—1320年在位)时与纳塘寺关系密切,曾邀其弟子格西嘉木样巴克什去内地,奉为上师。后用其弟子带回之御赐汉地纸、墨、笔等,编辑大藏经目录,
古族名、侯国名。据《史记·张仪传》《索隐》称:苴,音巴。即巴,或巴人的一支。《华阳国志》云:昔蜀王封其弟于汉中,号曰苴侯,因命之邑曰葭萌(在今四川昭化一带)。秦惠王(前399—前387)时,苴与蜀为仇
明代青海地名。蒙古语音译,意为三角、三棱、三面。指青海湖东面的三角城。今名海宴,为海宴县府所在地。明中期以前为藏族居牧区。正德五年(1510),东蒙古※达延汗大败右翼领主※亦不剌等,亦不剌率畏兀特残部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规定,每固山(满语音译,意为“旗分”)之长官固山额真(满语音译,意为“旗主”)下设左、右梅勒额真各一人,佐理旗务。后金天命五年
1300—1329元朝皇帝。又译禾失剌。蒙古孛儿只斤氏。武宗※海山长子。仁宗延祐三年(1316,一作二年)封周王,出镇云南。对其叔仁宗背弃叔侄相传之约,未能受封皇太子以承大统,甚怨。十一月行至延安,与
古地名。又名难留山或难留城。在今湖北长阳县境内。相传是※巴人首领※廪君的诞生地。其地有巴、樊、瞫、相、郑五姓居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未有君长,乃共掷剑于石穴,中者为君。唯务相中之,得五姓之君。《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四年(1371)以元末明玉珍所置忠路宣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市西南。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裁革。永乐五年(1407)复置。以覃英为安抚使,赐印诰。宣德三年(14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1527—1602)撰。20卷。为李氏诸书之选集。卷1—13为《答书杂述》,亦即《焚书》;卷14—17为《读史》,即摘录《藏书》中史论部分;卷18、19,为《道原录》,即《说书》
清末在云南西南部边疆设置的地方统治机构。清政府为了镇压当地少数民族的不断反抗和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直接统治,于光绪十三年(1887)在澜沧建置直隶镇边厅,治所设在勐朗坝(今澜沧县治),直接派兵驻防,辖今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