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多布库尔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多布库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人的氏族组织及分
?—1798清朝将领。云南阿迷州(今开远)人。回族。乾隆十年(1745)中武进士。二十年至三十五年间1755—1770,由贵州守备、都司、游击升至四川越嶲营参将。三十六年(1771),参预平定大小金川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所设渚东河卫、正统后设筑屯卫,称作珠敦卫或珠敦河卫。
古族名。见《新唐书·南蛮传下》。为汉晋时期闽濮(即缅濮)、裸濮之一部。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因有折齿、染唇之俗,故称。汉晋时期与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今
?—959辽朝将领。渤海人。一作高牟翰,亦名高松。通兵法,善骑射,有勇力。辽灭渤海,亡奔高丽国,尚高丽王女。后因获罪逃投契丹,遂仕辽。因酒醉杀人又下狱。辽太宗(史作太祖)知其才,赦之。天显十一年(93
见“广惠寺”(132页)。
见“潢河”(2464页)。
契丹部落名。为※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之一部落。遥辇氏是继大贺氏后至契丹开国前最后一个部落联盟,相当于唐开元十八年(730)至后梁开平元年(907)。部落联盟组成时有8部,纳尾部为其一。有人以为※阻午可汗
见“术哲达鲁虢部” (491页)。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古尔万户、古尔摩哇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