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4—1695清朝将领。又作郎谈。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内大臣武拜之子。年14任三等侍卫。顺治六年(1649),迁二等侍卫。大同总兵姜挐叛,奏命随端重郡王博洛讨之,以功进一等侍卫。八年(1651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
见“速把亥”(1840页)。
汉代西域官名。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73),奉车都尉窦固破匈奴呼衍王于天山,取伊吾卢地(今新疆哈密县境),置宜禾都尉,掌管屯田事务。
?—1767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富察氏。察哈尔总管李荣保孙。大学士※傅恒长子。封多罗额驸。乾隆二十一年(1756),授三等侍卫,在乾清门行走,后应父所请赴军前效力。二十四年(1759),从定边将
见“缚喝”(2416页)。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见“忙哥帖木儿”(881页)。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