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特它里土墩墓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霍城县城东北27公里沙尔布拉克乡恰特它里村北。海拔987米,北依科古尔琴山,南临沙尔布拉克河。有墓15座。墓地南北长约1公里,东西宽200米,偏东一排11座,其中靠北端有4座,封堆高约4米,直径40—50米;其南端略小,直径15米余,高约1米,封堆多已遭破坏。偏西一排4座,封堆高50公分,直径5—8米。封堆原大都有卵石或以小渠环绕,顶铺卵石,是较有特色的墓群,目前有部分已遭人为破坏。墓群年代及葬者族属待考。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霍城县城东北27公里沙尔布拉克乡恰特它里村北。海拔987米,北依科古尔琴山,南临沙尔布拉克河。有墓15座。墓地南北长约1公里,东西宽200米,偏东一排11座,其中靠北端有4座,封堆高约4米,直径40—50米;其南端略小,直径15米余,高约1米,封堆多已遭破坏。偏西一排4座,封堆高50公分,直径5—8米。封堆原大都有卵石或以小渠环绕,顶铺卵石,是较有特色的墓群,目前有部分已遭人为破坏。墓群年代及葬者族属待考。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即“乌纥”(328页)。
见“完颜璟”(1148页)。
西域古城名。见《汉书·西域传》、《魏书·西域传》。《新唐书·地理志》作赤山城。汉代为乌孙国大昆弥(王)治所。汉宣帝时(公元前73—49年),曾遣长罗侯常惠率领三校军士屯田赤谷。南北朝时,乌孙西迁葱岭前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武都郡(治今甘肃西和县南)。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陕西略阳县西北,甘肃成县南,西汉水北岸。东汉废。
岁时节日。“米阔鲁”,鄂温克语音译,“庆丰收”之意。今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游牧鄂温克人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二日举行。为迎接节日到来,前几天人们就注意观察天气,进城备办吃喝物品,邀请亲朋好友。是日,
见“盈歌”(17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