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基人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其后裔直到元代尚存。羌人神话史诗《羌戈大战》则称其人矮壮、凸眉、大齿、颈短、发黑粗;不知畜牧、耕作,居岩洞,食野果、树根、饮雨露,不知击石取火。凶悍强壮,曾阻止羌人入居该地,兵败,居地为羌人所据。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其后裔直到元代尚存。羌人神话史诗《羌戈大战》则称其人矮壮、凸眉、大齿、颈短、发黑粗;不知畜牧、耕作,居岩洞,食野果、树根、饮雨露,不知击石取火。凶悍强壮,曾阻止羌人入居该地,兵败,居地为羌人所据。
见“建平蛮”(1542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等地傣族土司辖区内的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区或乡,大小不一,小的辖四五寨,大的10余寨。设㽘头一人,负责下达土司命令和各种粮款差役的摊派,并有权处理辖区内公共事务。由
?—357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兰(段郁兰)子。父死,代领部众。乘冉闵之乱,率众南移,东据广固(今山东益都县西北),自称齐王。晋永和七年(351),以青州内附,受晋封镇北将军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
即“骨嵬”(1661页)。
清官署名。见“布特哈”(467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诃达罗支国伏宝瑟颠城(位于今阿富汗喀布尔南)置。以其王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细柳、虞泉、犁蕲、崦嵫、巨雀、遗(遗兰部)、西海、镇西、乾陀等9
书名。南方少数民族古代铜鼓专著。亦译《东南亚古代铜鼓》。1册。奥地利人弗郎兹·黑格尔(F·Hegel)撰。成书于1902年。是书集当时西方学者关于古代铜鼓研究之大成。经详细考察165面铜鼓及其它资料后
1755—1839清代塘让寺高僧。藏族。于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获桑浦噶居学位,从热振赤钦授比丘戒。曾在蒙古地区任奥托贝勒喇嘛,并任该寺堪布。适逢六世班禅贝丹意希驻锡塔尔寺,前往拜谒。又任凉州江让、洋庆
见“马九皋”(1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