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伦
见“忽刺温”(1488页)。
见“忽刺温”(1488页)。
1843—1924近代书画家。名陈,字世贤,别号东阜老人。天津市人。回族。幼习诗书,曾学画于陈青立、史源绪诸名家。中年游历名山大川,随意作画。光绪中曾充奉天提督左宝贵幕友,随军赴东北。光绪二十年(18
见“刘承钧”(864页)。
又称“茶马之族”、“中马之族”。指根据明朝政府颁发的※“金牌信符”,定期以马易茶的少数民族。主要包括居住今甘、青地区从事畜牧业生产须尽纳马义务的撒里畏兀儿、藏、蒙古各族。其中西宁卫的安定、阿端、曲先、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水族神祗人物。又作六铎公、略铎。相传为水书之创始人。因通晓汉文,将天干地支、二十八宿、五行相生相克、八卦六爻按水语编成水书。由于被恶神嫉恨陷害烧坏了右手和水书。用左手重新书写,成反字或倒字,故又称反书
1857—1914中国伊斯兰教西道堂派的创始人。原名春生,字公惠,号慈祥,经名叶海亚,道号“西极园”。甘肃临潭汪家咀人。回族。父马元,为阿訇,幼承家学,入私塾,攻读儒学,由拔贡而中秀才。原系“花寺”门
书名。周希武撰。是书为作者1914年随民国政府勘界大员周务学在玉树的考察记。全书原分上、下两卷,附宁海纪行一卷。1919年商务印书馆刊行。因印数有限,1986年青海人民出版社根据吴均校释重新印制发行。
南朝齐、梁等政权对吐谷浑国的称呼。见“河南国”(1506页)。
1768—?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一任堪布。藏族。出生于东加地方之赛仲噶敦家族。幼年学习藏文,后作嘉木样之秘书,以赛仲家族后裔,获准入拉卜楞寺学经,拜华热·旦本却为师,学习五部大论。任大会堂翁则师,后
沙俄为扩大自恰克图经库伦、张家口、通州至天津的陆路贸易,和清政府订立的通商章程。同治元年二月四日(1862年3月4日)在北京签订。共21条款。第一、二两款规定边界贸易在百里内均不纳税;准许俄国小本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