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讷噶尔布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曾孙。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翌年,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青衮札卜叛清,受命偕从叔噶勒藏多尔济等往讨。旋与噶勒藏多尔济、噶勒杂特宰桑哈萨克锡喇相约反清,杀都统和起。继为夺取准噶尔部权力,又杀噶勒藏多尔济,为和硕特台吉达瓦执杀(一说为珲齐所杀)。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曾孙。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翌年,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青衮札卜叛清,受命偕从叔噶勒藏多尔济等往讨。旋与噶勒藏多尔济、噶勒杂特宰桑哈萨克锡喇相约反清,杀都统和起。继为夺取准噶尔部权力,又杀噶勒藏多尔济,为和硕特台吉达瓦执杀(一说为珲齐所杀)。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1681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先世乌斯藏加渴人,明封颁宣慰使,世袭土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平定全蜀,以首倡投诚,缴宣慰使印,奉旨给瓦寺安抚使印、号纸一道。康熙二年(1663),以杂谷阿朋作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官署。又作思囊儿簇长官司。洪武年间(1368—1398)置,隶属松潘卫。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与松潘地区其余15族长官司一起,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五年(1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乾隆内府舆图》作博罗胡集尔。设有清军索伦营领队大臣所辖卡伦。位于今中亚博罗呼得依尔河上游北岸。
见“宇文觉”(89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又称佛和卓、乌什和卓。多斯和卓裔,清二等台吉阿卜都尔璊祖父。初隶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1697—1727),因布拉呢敦兄弟被拘伊犁,为叶尔羌(今莎车)、喀什噶尔(今喀什)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藏语称“克莫”,又称“批巴”。藏族日常炊事用鼓风皮囊。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藏区。制法:将山羊皮和牛犊皮整张剥下,去毛,鞣制成革,成袋状,颈端束于直径约4—5分的铁筒上,扎紧四脚,使不漏气,尾
见“耶律”(1300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萨满供奉的神灵之一,主司捕渔、狩猎之事。神像为一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