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地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见“吕绍”(775页)。
见“铁骊”(1877页)。
见“切尽黄台吉”(189页)。
?—184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初任仔琫。道光十九年(1839),经驻藏大臣孟保等奏准,晋升为噶伦。办事谙练,二十一年(1841),参与征剿森巴人侵藏,协办军务,统领士兵,不辞劳苦,奋勇杀敌,
见“滇越”(2401页)。
见“和硕特南左翼末旗”(1453页)。
见“把林台吉”(1062页)。
?—1635或1636※叶尔羌汗国第八代汗。※阿黑麻汗之孙、帖木儿速檀之子。1632或1633年~1635或1636年在位。※阿不都·拉提甫汗统治时,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总督,因凯觎其兄※速檀阿黑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张中(约1584—1670)译著。亦名《四篇要道译解》、《四篇要道精释》、《四篇要道补注便蒙浅说》等。本书是作者于清顺治十年(1653)在扬州讲授率苏理时,由教胞沙维崇等人笔录整
唐代南诏第四世王皮逻阁于开元二十六年(738),被唐皇封为越国公、开府仪同三司。见“皮逻阁”(6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