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二年(1910)置,治所即今讷河县。辖域东西1100余里,南北700余里。东界兴东道,西接西布特哈,南连海伦府拜泉县,北邻嫩江府。明以前沿革同※龙江府。清初为索伦、
①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一般诵经的僧人。也是上层僧职喇嘛的随从,被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僧职喇嘛所配随从班第有明确的数量规定。驻京喇嘛所带班第清政府按规定每人每月银8.5钱、米7.5斗。在寺
即“完颜宗尹”(1155页)。
即“东瓯”(507页)。
清代四川麻书土司。藏族。乾隆(1736—1795)中,麻书、孔撒两土司争产构衅,以年幼势弱,逃往瞻对,被其叔喇嘛群赞藏匿里,请求清军援助。清廷因麻书为受印土司,不便被孔撒兼并,令四川总督前往开导,经剖
见“苏尔慎”(1004页)。
见“蒲昌县”(2319页)。
见“艾斯木汗习惯法”(438页)。
见“脱脱不花”(2082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