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部
蒙古部名。又作鄂罕。成吉思汗15世孙达延汗玄孙岱青棱始称所部之名。其子索诺木杜陵和塞臣卓哩克图初皆臣属察哈尔部林丹汗。后金天聪元年(1627),为避林丹汗侵虐,率属归后金,索诺木受命驻开原,塞臣还旧牧。后索诺木从私猎哈达、叶赫山地罪,夺开原地。崇德元年(1636),编该部为一旗,封塞臣子班第为札萨克多罗郡王掌之,隶昭乌达盟。清宣统二年(1910),分左右两旗。牧地在老哈河流域,约当今敖汉旗。
蒙古部名。又作鄂罕。成吉思汗15世孙达延汗玄孙岱青棱始称所部之名。其子索诺木杜陵和塞臣卓哩克图初皆臣属察哈尔部林丹汗。后金天聪元年(1627),为避林丹汗侵虐,率属归后金,索诺木受命驻开原,塞臣还旧牧。后索诺木从私猎哈达、叶赫山地罪,夺开原地。崇德元年(1636),编该部为一旗,封塞臣子班第为札萨克多罗郡王掌之,隶昭乌达盟。清宣统二年(1910),分左右两旗。牧地在老哈河流域,约当今敖汉旗。
1601—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侄,※穆尔哈齐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骑都尉。清崇德三年(1638),授刑部左参政。四年,封三等辅国将军。五年,擢镶白旗满洲副都
见“兀鲁”(107页)。
傣族土司名。唐为南诏银生节度地,治所称银生城,即今云南景东县城。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开南州,隶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置景东军民府,辖开南州(景东县)、威远州(景谷县)、干远州(镇沅县)
见“可河卫”(491页)、“海河卫”(1939页)、“葛卫”(2183页)。
见“荆州蛮”(1583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下设抹里,撒里僧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
1255—1300元朝大臣。又作卜忽木、不灰木,别名时用,字用臣。其先康里部人。忽必烈侍从燕真之子。幼时,侍太子真金。师事太子赞善王恂、国子祭酒许衡,受赞誉,被誉为“有公辅器”。至元十三年(1276)
书名。清刘靖(字畅亭,号原圃,河南新乡人)撰。1卷。乾隆二十四年(1759)作者任云南顺宁(今凤庆县)知府,因作此书。是书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中仅10条,然多扼要。所记顺宁土司猛氏,大侯奉氏之事迹
金、元时各种赋役的统称。《黑鞑事略》:“其赋敛谓之差发”。元代,岭北、汉地、西域之征调摊派方法各不相同:岭北以畜计,汉地以户计,西域以丁计。蒙古民户视牲畜多寡征之,不分贫贱,各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
1860—191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族。曾任孜恰等官职。光绪二十九年(1903),升任噶伦。次年,英军侵略西藏时,与英军司令荣赫鹏在浪卡子会谈,后又为商订《拉萨条约》主要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