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敦河卫
见“镇真河卫”(2511页)。
见“镇真河卫”(2511页)。
清代广西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龙胜(治今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侗族。乾隆五年(1740),率领龙胜厅所属广南、平等等地侗族人民反抗清王朝统治,附近苗、瑶、壮各族人民起而响应,队伍迅速扩展至2 000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十二年(1886)置。治所在今新疆吐鲁番城。辖鄯善县。有27大庄、19驿站、2卡伦。归镇迪道管辖。札萨克郡王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4000余人,大多数为维吾尔族,有少数回族和
毛南族传说人物。湖南常德府武陵县人。字超群,讳泽深,奶名僚。少时随祖移居河池州(今属广西)。明嘉靖元年(1522)中举,嘉靖二年(1523)进士。任庆远府河池知州。莅位3年,税银亏空,乃罢职归农,逃散
书名。清官修。15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记唐后期至末近900年有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典章制度。起唐肃宗至德元年(756),与杜佑《通典》记事
见“燕齐”(2545页)。
越人。原为南越国揭阳令。元鼎五年(前112)秋,汉武帝发兵伐南越。闻汉兵至,率部降汉,反戈相向。南越灭后,被封安道侯。
1534—1579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震阳,号文,又号郁华。纳西族名阿目阿都。※木高长子。隆庆三年(1569),袭父土知府职。万历二年(1574),自备马匹方物
?—1899清朝将领。蒙古镶蓝旗人。噶奇特氏,字雨三。光绪初(1875—1908)以佐领随军克黄田,复乌鲁木齐诸城,擢协领。先后于呼图壁、头屯河、玛纳斯等地镇压回民起义。晋副都统。历任巴里坤、乌鲁木齐
清代京师绿营之俗称。即“巡捕营”(948页)。
见“长顺”(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