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暗普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至大四年(1311)十二月,进封为秦国公。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至大四年(1311)十二月,进封为秦国公。
见“乌古迺”(332页)。
参见“匝布梯墨克塔布伯克”(473页)。
宋代壮族婚俗。流行于广南西路南丹土州(今广西南丹)。据南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下记载,略云:每年夏历七月间,在州官主持下,未婚青年聚集在土州厅堂内,堂中铺一块大毯。女青年身穿青花大袖衫,头上戴一块青
1892—?汉名李丹山,字风岗。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人。蒙古族。奉天筹边学堂毕业。曾在恰克图(今蒙古国阿尔丹布拉克)任都护副使佐理专员公署内务科长。1925年10月在张家口召开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
?—约1380明朝官吏。蒙古族。元末居河间(今河北河间县)。自幼习读汉文史籍,事母以孝闻名。洪武(1368—1398)初,被引荐,授太常司赞礼郎,后出任广东番禺知县。时番禺混乱,军卫横行,豪强欺民,前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
见“蒙古杖鼓”(2332页)。
?—1659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喀尔诺忒氏。世居喀喇沁地方。初任护军校。顺治十一年(1654)征广东,击南明安西王李定国于新会县,败之于广西横州江岸。以功授云骑尉。十五年(1658),从征南明军于
古水名。一作如洛环水、洛环水。所指今皆说即西拉木伦河。旧一般认为是今西辽河南源老哈河,并说“洛环”即“老哈”音转,“洛孤”为音转而讹;也有说是老哈河支流英金河。在契丹族分布区域内。南北朝时勿吉族使臣至
1864—1915清末大臣。字莘儒。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大学士※琦善之孙。以贡生官刑部笔帖式,迁主事,升户部员外郎。出为九江道,移上海道。任内,办警政、设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授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