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获有度牒。每月得银8.9钱,米7.5斗。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获有度牒。每月得银8.9钱,米7.5斗。
1934年,云南西双版纳橄榄坝(即勐罕)召勐(土司)召玛尼罕,恃势强行勒索,并为国民党政府强征兵夫,激起人民不满。全勐傣族群众纷纷集会,杀牛盟誓,揭竿而起,要求减免派款,赶走召勐。召勐摄于人民压力,请
见“呾蜜”(1388页)。
古地名。东汉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改天水郡设。以位于西汉水之阳而得名。郡治冀县(今甘肃甘谷县东),辖十三城。三国魏时仍改名天水郡。原居民多氐、羌。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见“舐碱鹿”(1883页)。
召庙名。俗称阿巴嘎寺。位于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达尔罕乌拉山。属锡林郭勒盟,由阿巴嘎王管理。约清嘉庆(1796—1820)中,此寺寺址被阿巴嘎旗王爷左右星相家认为是一块风水吉地,经与克什克腾旗札萨克协议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突厥汗国官号。又作步利、附离。其意谓“狼”。《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有时置附邻可汗。[附]邻,狼名也,取其贪杀之称。”但
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间(1264—1294)置芒部路,参用土官。明洪武十四年(1381),土官安兹归明。十六年,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弟发绍赴京朝贡,授世袭土知府,后在京病卒,总兵官命己作
即“客儿木真”(17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