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榔规

榔规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窃牛、粮食等,初犯罚银33两,再犯用火烧死;欠债不还者,亲属有责任代偿;租种田地,租佃者平分收获物;通奸男子要赔偿相奸者丈夫88两或99两银子;凡听任牲畜或家禽践踏或偷食农作物者亦要赔偿等等。民间关于田土、山林、婚姻等方面的纠纷,可由※寨老、※六方按照榔规条款处理,更多的采取说服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制裁办法轻则罚款、开除“款籍”,重则处死。争执不下时,采用神明裁判之法决定。规约由各寨六方或寨老、族长等于※“议榔”(议事会)上共同协商议定。决定后向群众宣布,经群众认可始生效,方可执行。每年农历十月至次年正二月间开议榔会议一次。每次可按具体情况增减公约的内容。议榔会后,杀牛分食之,以示每户已知榔规内容。各地规约大同小异,罚款多少视各寨具体情况而定。苗族无文字记录其规定,而以唱歌形式世代相传,这种歌辞称为“理辞”或“议榔词”。

猜你喜欢

  • 武童试

    清代八旗武科考试名目。凡八旗满洲旗人子弟和汉人应试,不论年龄大小,均称武童试。康熙二十六年(1687),准汉军应试。雍正元年(1723),京师开设满蒙武科,凡满蒙步甲、炮甲、马甲、九品笔帖式、库使、养

  • 特米

    小木筏。达斡尔语音译。旧时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达斡尔族地区水上交通工具的一种。用碗口粗的树杆编排而成,主要用于江河上摆渡。

  • 殊缕布

    古代氐人所织的布。氐人有麻田,善于织布。利用麻缕,织为异色相间的“殊缕布”。《说文解字》云:“絣,氐人殊缕布也。”东汉时,这种布已为中原人士所习知。

  • 昂城

    古城名。又作“昴城”。古为羌地。故址在今四川西北阿坝。吐谷浑西迁至此,为所部初据之地。晋成帝咸和四年(329),其长子吐延即被昂城羌人首领姜聪刺死。

  • 次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 谛仓麻呢巴·西饶扎西

    1647—1716清代藏传佛教高僧。藏族。出生于上热贡地方。顺治十六年(1659)出家。康熙元年(1662),入隆务大寺经院学经。五年(1666),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经院,学习《中论》、《般若》和《

  • 持至尸逐侯单于

    ?—195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於扶罗。※羌渠单于子。原任南匈奴右贤王。灵帝中平五年(188),父被右部䤈落与屠各胡攻杀后,嗣为单于,因杀其父之族人另立须卜骨都侯为

  • 著帐户司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 萧坦思

    ?—1118辽朝第八代皇帝道宗之惠妃。曾一度封皇后。契丹族。国舅少父房之后,为祗候郎君萧鳖里剌女,权臣耶律乙辛同党、汉人行宫都部署萧霞抹之妹。大康元年(1075),宣懿皇后被乙辛诬害后,乘间入奏:“帝

  • 金沙江

    河名。古称“神川”、“丽水”、“犁牛河”,藏语“哲曲”。为中国第一大河长江的上游。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中段,上游为通天河,东南流至青海玉树县巴塘河口入四川、西藏边境,又南流入云南西部,经丽江纳西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