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僧司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见“一声金龙”(1页)。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作兀良合、兀良合惕、兀良罕、兀良孩、嗢娘改等。辽代已见于史载,称“斡朗改”,为辽五十九属国之一,辽置斡朗改国王府治之。分二种,一种为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部众为成吉思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原居扶余城(今吉林省农安县境)西北,隋炀帝初征高丽,其首领突(度)地稽率勾使来、窟突始、悦稽蒙、赵羽、步护赖、破爰、步括利等8部千余家(一作胜兵数千)附隋,迁居柳城(今辽宁朝阳市)。
书名。元贡师泰(1298—1362)撰。10卷,拾遗1卷。作者宣城(今属安徽)人,字泰甫,号玩斋。少承其父贡奎家学,又从吴澄受业,复与虞集、揭傒斯等同游。文章具有源本。累官监察御史,吏部、兵部侍郎,礼
见“萧韩家奴”(2002页)。
?—87东汉时疏勒王。原名榆勒。疏勒王※成兄子。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叔成为龟兹王建攻杀,龟兹左侯兜题任疏勒王。次年,汉军司马班超西进疏勒,废黜亲附匈奴之兜题,立其为王。十八年(公元75年),与班
见“把汉那吉”(1061页)。
官名。满语音译。“哈思户”意为“左方”,“额尔机”意为“边、侧”,“哈分布勒”意为“使通达”,“哈番”意为“官员”。清代通政使司机构中所设的左通政使。满缺,设一员。下设“左参议(官)”,满语“哈思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