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设治局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见“赤驹”(1011页)。
见“达延汗”(726页)。
元代乘驿的凭证。过往使臣凭铺马劄子由驿站提供铺马及饮食。元初,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行省、行台等官府均可自出子。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规定诸官府不得自出劄子。二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因置于扶余族故地故名。领扶、仙2州。治扶州,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也有认为在该省四平市西一面城古城,或说在怀德、梨树县一带,旧说在今辽宁开原县境或其以北地。辖境约有开原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奥江河千户所、阿实河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土成哈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与喜乐温河等12卫及得的河千户所同时建立。《明会典》、《明史》不载该所,但有鱼失
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师、阿拉伯文书法家。河北沧州人。回族。生于清末民初。世代为伊斯兰教经师。幼承家学,研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及《古兰经》等伊斯兰教经典。享誉华北。善阿拉伯文书法,笔法圆润有力,人皆宝之。其
见“桓都县”。
东夏国主蒲鲜万双年号。1215—1233年,凡19年。
见“亦里察卫”(873页)。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