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人官
唐代南诏武官名。又作理人官。管理1千家即1千名乡兵(每家出1壮丁当乡兵)。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武官名。又作理人官。管理1千家即1千名乡兵(每家出1壮丁当乡兵)。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召庙名。亦称王爷庙。位于内蒙古敖汉旗萨力巴乡乌兰召村。清咸丰年间兴建。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有殿堂、庙舍25间。建筑为歇山转角形式。寺内喇嘛最多时有30余人。1947年时寺庙衰微,已无宗教活动,仅有房
清朝所定玉树藏族留住青海蒙古牧地应遵守的规定。道光十八年(1838),玉树藏族三十九族内雍希叶布、蒙古尔津、尼牙木错、卡爱尔等四族,因屡被果洛克族抢劫,陆续逃入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游牧地,盟长棍楚克济克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1268—1314元朝大臣。回回人。祖籍西域。大都(今北京)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亦速马因之子。自幼“颖悟嗜学”,长于西域字语。初为中书省掾,累升江西行省员外郎、吏部主事、刑部员外郎、中书省郎中、翰林侍
见“阿穆尔达喇达尔罕”(1252页)。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
见“昭烈皇后”(1648页)。
见“伯言儿”(1090页)。
蒙古部名。明代译作“袄儿都司”或“阿尔秃斯”。原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达延汗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居河套,掌右翼,为鄂尔多斯济农。子衮必里克墨尔根于明嘉靖(1522—1566)中继据其地。有子9人分牧而
“潭马”,契丹语。是作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大潭马为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下之一瓦里。是宫下另有一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