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果尔
清代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纳穆赛子。天聪元年(1627),遣使向后金朝贡。二年,赐巴敦达尔汉卓哩克图号。三年(1629),与奥巴随贝勒济尔哈朗征明,入大安口,克遵化,进围明都北京,败锦州、宁远援兵。六年(1632),从攻大同、宣府。七年,以功赐甲胄鞍马。八年以所部台吉噶尔珠塞特尔纠众叛逃,与土谢图济农巴达礼等擒诛之。
清代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纳穆赛子。天聪元年(1627),遣使向后金朝贡。二年,赐巴敦达尔汉卓哩克图号。三年(1629),与奥巴随贝勒济尔哈朗征明,入大安口,克遵化,进围明都北京,败锦州、宁远援兵。六年(1632),从攻大同、宣府。七年,以功赐甲胄鞍马。八年以所部台吉噶尔珠塞特尔纠众叛逃,与土谢图济农巴达礼等擒诛之。
见“内宿司”(307页)。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丹津多尔济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三年(1738),父卒,兄子桑斋多尔济袭郡王爵,年幼,召居京师,由其代理旗务,
渤海国第十世王大仁秀的谥号。仁秀于唐大和四年(830,一说五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仁秀”(80页)。
?—174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辅国公衮占次子。康熙五十二年(1713)父死,袭札萨克辅国公。五十四年(1715),受命于本地备御准噶尔部,散秩大臣
1087—1143字重德。契丹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八世孙。西辽王朝创建者。辽天庆五年(1115)中进士,擢授翰林应奉,迁翰林承旨。契丹语以翰林为林牙,故称大石林牙。历任泰州、祥州刺史与辽兴军节度使。
?—1274元代著名建筑师。回回人。祖籍大食国。初仕忽必烈于潜邸。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受命管茶迭儿(蒙语“庐帐”之意)局,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至元元年(1264),修琼华岛(在今北海公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555—612北周、隋朝大臣、营造学家。字安乐。朔方夏州(治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许国公※宇文贵子,杞国公※宇文忻弟。在周,以功臣子,年3岁,赐爵双泉伯,7岁,进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古代东海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以葛纤维织成之布。《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卉服,絺葛之属”。孔颖达《尚书正义》也说:“卉服,葛越也,南方布名,用葛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