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甸安抚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1511)裁革。废后其地并入腾越。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1511)裁革。废后其地并入腾越。
匈奴姓氏之一。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南匈奴呼厨泉单于入朝于魏,被魏王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遣其叔右贤王去卑监国。乘魏氏率部南转之机,去卑遣弟右谷蠡王潘六奚率军北御,兵败,奚及5
即“逻盛”(2062页)。
地名。即“得胜陀”之地(在今吉林扶余县徐家店乡石碑崴子村东北3公里处)。女真语音译,“忽土皑”意为“有福”或“得福”,“葛蛮”意为“关隘”或“关口”,合为“得福的关隘”或“吉祥的关口”之意。因女真首领
地名。傣语音译,“德”意为“下面”,“宏”意为“怒江”(潞江),合称“怒江下游地方”。指云南潞西、瑞丽、盈江、梁河、陇川一带傣族地区。现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简称。属古“乘象国”(“滇越”)。东汉
传说中的蒙古祖先。又译布尔特齐诺,蒙古语意为“苍色的狼”。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二十二世祖。原居额儿古涅·昆(今额尔古纳河)流域,后率部越腾吉思海(指今呼伦湖),移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上游的不儿罕山
1633—1675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
见“都知蕃落使”(1818页)。
?—1618明代海西女真乌拉部首领。又作卜章台、卓古,号何叱耳。女真族。与哈达部同祖。纳齐布禄七世孙,布干第三子,满泰之弟。乌拉部长。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六月,结扈伦四部掠建州努尔哈赤村寨。九月
明代云南大侯(南甸)傣族首领。宣德四年(1429),任大侯州(治今云南云县)知州。以大侯民复业者多,岁纳差发银250两。湾甸、镇康二长官民少,岁各纳百两。永乐(1403—1424)中,俱升为州,奏请援
见“庆州”(8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