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宝
又作真定。元朝官员、文士。字朝用,号彝斋。蒙古人。至正(1341—1368)初,由崇安主簿迁政和县达鲁花赤,凡闽中诸郡疑狱难决者,行省必委其讯狱,颇有政绩,民众集录其断狱善政为书,名《东和善政录》。改福建元帅府经历,六年,与万户廉和尚等镇压汀州连城县民罗天麟、陈积万起义。历任江浙行省检校、南台御史。
又作真定。元朝官员、文士。字朝用,号彝斋。蒙古人。至正(1341—1368)初,由崇安主簿迁政和县达鲁花赤,凡闽中诸郡疑狱难决者,行省必委其讯狱,颇有政绩,民众集录其断狱善政为书,名《东和善政录》。改福建元帅府经历,六年,与万户廉和尚等镇压汀州连城县民罗天麟、陈积万起义。历任江浙行省检校、南台御史。
1401—1411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土阿地,字升荣,号大林。纳西族。丽江军民府知府木土长子。明宣德九年(1434),袭父职。正统三年(1438)和四年,领兵从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晟征麓川,奋勇破寨
吐蕃管理驿站之官员。唐代吐蕃在各地设有驿站,以供传递军情、宣布政令、使臣往来之用。每百里一驿,亦有数百里者。从青海古莫离驿(青海湖附近)起,西南行至吐蕃山南之勃令驿,其间设驿站14处。每站设置顿官,主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又作“童埿”。鲜卑乙旃氏。详见“乙旃”(3页)。
见“朵州山卫”(841页)。
?—180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
明代书法家。字雪樵。蒙古族(一说为“色目人”)。洪武间(1368—1398),曾任云阳(今四川云阳县)县令。后被免职,流落江湖,居武塘。以草书著称。
即“完颜宗峻”(1156页)。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党项部族名。地在环(今甘肃环县)、会(今甘肃靖远县东北)2州境。有族众5000余帐。会州首领咩㗭、环州首领癿遇投附宋朝。宋淳化二年(991)十一月,党项拓跋部首领李继迁以其不附己,向会州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式之一。亦称被发、散发。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分布区域及今两广、云、贵等地。其式:将头发留长,或解开高髻,让头发垂直,披散于脑后,俗称“披头散发”。《韩非子·说林上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