碉房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阳面均为玻璃,屋顶平台可做晒场,并插有经旗。屋内房梁、房柱均以彩画装饰。偶有高大的楼房,旧时多为贵族所居,大院落周围为房间、边沿是走廊,中间为天井。此房非常坚固,战时可作碉堡。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阳面均为玻璃,屋顶平台可做晒场,并插有经旗。屋内房梁、房柱均以彩画装饰。偶有高大的楼房,旧时多为贵族所居,大院落周围为房间、边沿是走廊,中间为天井。此房非常坚固,战时可作碉堡。
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寺院上层利用宗教关系,剥削庄头(租种寺院土地的佃户)的一种形式。新佃户上庄时,寺院通常不供给住房,由庄头自行修建,至租佃期满或退地时,房屋不能出售或拆走,须归寺院所有,随寺院处置。当地
古时壮族民间风味食品。流行于广西山区壮族民间。制法:将山林中捡回的大蜗牛,用煮开的米汤烫死,把蜗牛肉取出,去内脏、洗净,用竹刀将蜗牛肉切成细片,加油、盐、葱、姜等调料,入锅炒熟,即可进食。其味鲜美脆嫩
藏语音译,意为“雇工”。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来源于破产或因差重逃亡的※差巴(支差的人),或由※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中分离出来者,以及国民党政府组织挖金结束后留下的人
见“呼韩邪单于”(1391页)。
?—1770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大学士※鄂尔泰第四子。乾隆举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副都统、侍郎授湖北巡抚,旋调湖南。三十二年,调云南巡抚。任内至普洱(今云南普洱县)办理军务;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译者佚名。西夏文译者题款载为大明皇帝和皇太后御译,是为惠宗及其母梁氏皇太后。木刻梵夹本。计107面,每面6行,行17字。后有发愿文12面,为元皇庆元年(1312)作。除记述佛教在东土
清代云南土官。傣族。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雍正元年(1723),新平(治今云南新平)境内各族头人相仇杀,彝族头人普有才聚众攻元江,遭清军镇压,经威远,入车里,继遭清军追击,遁去。二年,普洱知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三月条载:“采杜鹃花,拌糯米粉作团糕,以香油煮之,名曰花煎”。所谓“花煎游”,是指妇女们于夏历三月三日做“花煎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建置年代不详,其地在今西藏昂仁以西地区。史载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日,遣人泐明出使西域之宗随入朝贡方物,赐其使。
见“犁汗王”(2072页)。